第(2/3)页 “这项工作朝阳来接手吧。” 陈言将调查可能存在内应的工作交给了张朝阳。 “其实,以犯罪心理来分析的话,凶手不大可能有同伙。” 陈言是怀疑有人给凶手通风报信的,但这种可疑性非常小。 从凶手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,就能判断出凶手非常谨慎小心。 而且王旭车内财务没有丢失,这就说明凶手并不图财,那么他如果有同伙,对方的利益诉求和凶手就一定会有高度重合性。 先不说这种高度重合性的可能有多大,就说凶手作案过程当中的谨慎小心,他就没有可能在杀人这件事情上有拉同伙的计划,或者说这种可能性非常小。 因为对方高度谨慎,那他怎么可能把自己杀人的把柄落下其他人手里? 他就不怕有一天对方告发他? 人心,是不能被考验的。 当然这也仅仅是陈言的一种推测,对方到底有没有内应,还要经过调查才能进行最终的确认。 推理始终是推理,只能提供破案思路,证据才是让最终陈言作出决定的根本因素。 相对于内应来说,陈言更加相信是凶手亲自跟踪调查过王旭。 “王刚,这项任务你来完成。” “要仔细摸排王旭过去一个月的行程找到所有监控录像,尤其是对长江路黄河路和恒昌小区门口的录像要进行着重分析,对方选择在滨河路上下手,那就很有可能对这个地方进行过多次的踩点调查。。” “查一查,出现在这些监控摄像头下的陌生可疑人员,或者是多次逗留徘徊人员。” “对于王刚的调查同样如此,要把近期有关王刚的所有监控中,出现三次以上的陌生车辆、陌生人员进行着重的分析。” 王刚重重点头:“是,陈队我这就去办。” 会议结束。 办公室内,陈言在独自思索。 和陈言以往侦办的案件相比,王旭被杀案,其实表面看起来比较普通。 案发现场既不血腥,影响也并不是很大,但是陈言却觉的这是他遇见的比较难办的案子之一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