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六章 比武盛事 续-《蒙兀帝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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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合剌赤惕部落兵的装备在伯咄禄人加入后获得很大改善,但是铁料的紧张仍然让周虎赫不得不舍弃装备马刀而用短矛。这种无奈的选择就是因为草原的生产力太落后,无法为军事斗争提供足够的后勤支持,三百年后的那位枭雄同样也面对过这种窘境,所以在征服欧亚大陆的战争中才会那么重视工匠。

    手下数百人装备了骑矛,于是周虎赫绞尽脑汁、搜肠刮肚拼凑出一套枪术套路,教授给好学的野蛮人。这套枪术血统驳杂、来源广泛,既有传承千年的杨家枪基因,也有周虎赫练习步枪刺杀的心得。总之,这套怪胎枪法兼具各家所长,而又尚不成熟。

    毕竟,周虎赫只是一个年轻的特警军官,他所接受的军事教育和训练大都是为了对付边疆叛匪,枪战、近战是他的优势,而骑战、远战就抓瞎了。

    挞懒双手持矛,摆出了一个标准的枪刺起手式,神色凝重地盯着对面的不突古列坚,呼吸缓而均匀。完全认真的挞懒很有一种武士风范,深沉稳重,全无平日里憨厚迟钝的样子。

    所谓行家一出手,便知有没有。不突古列坚也算是武道好手,这些年不间断的苦练和实战让他早就拥有了一双毒辣的眼睛,在评点别人武艺时能够一样看穿好坏,比较敌我力量。正因如此,他在看到挞懒的起手式后心中猛然一突,立即将对手的实力上调了一个档次,选择了后发制人的战术。对面的小子明显比自己年轻,战斗经验肯定有所青涩。

    挞懒冷冷地对上不突古列坚审慎的眼神,紧张地对峙让他感觉不耐烦起来。他微微一眯眼,手中短矛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颤抖着,做出进攻势态。合剌赤惕部落士兵装备的骑矛是一种九尺长的标准短矛,比后世军队步枪长了一倍,施展步兵刺杀招数时就有些困难。挞懒手持短矛中段偏后,上去就是一个朝虚刺,去势迅猛而毫无留力,仿佛是要一招制敌。

    不突古列坚在对手发力后,心下一轻松,他没有后退或是躲闪,因为对手的表现让他判断其必有后招。倘若后退,对手的短矛可以迅速前探,自己肯定落败,躲闪更不用考虑,枪矛乃兵中霸王,往往胜负生死就在一瞬间落定,一旦躲闪就将士气全失,招招受制。

    不突古列坚暴吼一声,短矛疾出直迎上挞懒的颈下,竟然有同归于尽的架势。事实上,他认为挞懒中持短矛,至少在刺中他之前肯定要挨上这一矛,自己哪怕中招也不算惨败。而且,那个对手可能没有两败俱伤的决心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不突古列坚的判断确实没错。挞懒的进攻只是一种试探,先发制人的招数其实只是虚刺,为的是让对手奋力挑拨,门户洞开。

    “哈哈,挞懒哥哥这下子遇上刺头了,人家不吃他那一套!嗯,那个乌古人是有点本领!”忙哥儿拍着手大笑,乐呵呵地说道。在蒙兀人平时对练中,挞懒靠着身手敏捷,不知道用这一手刺翻了多少人,想不到今天竟然遇上一个实战经验丰富的难缠家伙。

    “嘿嘿,不错不错,难怪这个诃撒人敢选择格斗战呢,原来是个练家子!”周虎赫颔首说道,眯起的眼睛溢满笑意。又一个人才被发现,他作为首领自然感到欣悦。

    “恭喜首领,又得猛士!呵呵,我看挞懒那小子难以取胜了。”胡沙尔虎摸摸下巴,看向场中连续拼斗几个回合的两人后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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