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四章 这种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桥段-《被天降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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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,进来吧,刚才阿甘在窗边都看见了,外面怎么吵吵嚷嚷的?”梅根把孙女抱在自己腿上,“发生了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大人,是这样的,有个大家伙,”说到这,年轻人的脸上闪过兴奋的表情,仿佛刚才看到了什么奇景,迫不及待的想要和自己的靠山分享。

    “我说的没错吧,很大一个家伙,我想我能站在他的头上跳舞!”甘·福克斯挥舞着手中的羽毛,借此加强自己的语气。

    “是的,小姐说的没错,我都能站在他的脑袋上,他实在是太大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说正题。”梅根·福克斯不置可否,但在心中,他想道:年轻人果然还不够稳重……

    “是,”见到自己的老板面无表情,年轻人立刻反应过来,“听巡检司的人说,这家伙在‘来一手’吃霸王餐,洗霸王澡,按霸王摩,就被抓来了。但他说自己是无辜的……不过那些伤残民兵和他们的家属显然不同意这个说法,呃,这个大家伙可能还不知道,巡检司和他们是不分家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有趣。”梅根又在心中评价道:虽然年轻人的跳脱不可避免,但机灵方面也同样不错。

    “你看着他们怎么处理就可以了,如果有特别的流程过来告诉我一下……”梅根说完,提起笔。

    年轻人会意的离开了,走之前还和甘小姐眨眨眼。

    他原本是一名俘虏,来自于最早的一战,也就是“捕奴一团”被抓来的几个倒霉鬼之一,要论资历,他和山形健总管同期。

    最早的时候,贤者大人不喜欢奴隶的想法还不为人所知,当然即使到现在贤者大人都没有明说过这一点,但梅根他们这些人时常和贤者大人接触,自然能从莫辉身上“摸”到许多信息。

    梅根做事向来下手快,这个年轻人就是被抓来后,被梅根充作家奴的倒霉蛋。后来发觉了莫辉的想法,家奴就变成了随从。

    在翠堡开始与外界沟通的这半年里,他查实了年轻人的身份,年轻人是个孤儿,同时也是个街面上的混混,在发现自己有些天赋后,果断加入了捕奴团。成为了一名向往着在冒险中一夜暴富的混混……

    然后被抓了来。

    机灵的无赖并不惹人厌,也意外的在这个人才匮乏的领地崭露头角了。

    年轻人站在廊下,抬头看看天空飘落的雪,面上闪过一丝惧色,在最后一战来临时,他想过逃跑……如果他真的跑了,也许根本无法活着走出雪山。

    “最后一战吗?也许不是……”他的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,心中默念道:我帕特里克·奥布莱恩,一定会成为人上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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