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 罪臣之子-《伐魔录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王敦之乱在朝廷名臣联手下终至覆灭败亡,沈充也免不了身死的命运,却也从此烙上了叛臣贼子的罪名。其时沈劲尚且年幼,本当受连坐族诛之刑,却被乡人朋党藏匿,侥幸免于一死。可是沈劲却并不怨恨诛杀了自己全族的晋室王庭,相反,却对父亲非义附逆的举动感到极为羞耻,忠节大义,为人本分,沈劲早就下定决心,为国家建立殊勋,以雪先耻。

    报着这样的信念,沈劲自小便是刻苦习武,打熬气力,终练成了一身高强武艺,年少之时便以一人之力尽灭出卖父亲的吴氏一族,震闻乡里。

    (按:沈充之死根据史书记载,是在王敦病故后,沈充兵败,返回家乡吴兴,朝廷以三千户侯的赏格缉拿沈充,沈充躲入了自己一向厚待的旧部吴儒家中,不料吴儒忘恩负义,将沈充诱骗到自家夹墙中拿住,然后得意忘形的大笑:“三千户侯矣!”面对旧部的背叛,沈充却很镇定的对他说:“封侯不足贪也。尔以义存我,我家必厚报汝。若以利杀我,我死,汝族灭矣。”然而欣喜若狂的吴儒哪里还会听的进去?三千户侯的诱惑足以令他出卖任何人。沈充就这样被吴儒杀了,并将他的首级送到了京师邀功。自古此等小人最是为人不齿,孝悌节义,人之大伦,因此沈劲后来将吴儒一族尽数诛灭的时候,朝野上下是持赞许的肯定态度的。)

    由于时局的变化,朝廷倒底还是赦免了吴兴沈氏的罪衍,但沈劲作为罪臣之子,自然也不得仕进之途,沈劲空怀大志,却无用武之地,蹉跎到了三十余岁,正是胡人大举来犯的时节,沈劲毅然投军,与胡人连场大战,终于因军功擢升到了裨将一职,并且在这次北伐大战中,生擒燕国济北王慕容忠,又建新功,还赢得了桓大司马的赏识。

    是个有cāo守气节的人,韩离在听了沈劲的过往之后,凝视着对方,如果不是那样的变故,或许眼前的这个男子将在富庶的家境中养的白白胖胖,像眼下众多的名族子弟一般,走上几步就气喘个不停,脸上敷着粉,也许还会服些石散,身边美姬侍妾无数,而州郡良好的风评之议却会上达到朝廷,直至给他一份显赫的官爵。可是现在,韩离只能看到个面容刚毅,肤sè黝黑,一身结实肌肉的赳赳武夫。不幸的家世使世间多了一个有志男儿,少了一个蠹虫废物,对于沈劲来说,这算是幸还是不幸呢?

    奇怪的想法被突如其来的呼喊打断,一个一身甲胄的校尉快步的跑过庭院,大声呼喊:“大司马有令,全军拔营起寨,立即开发!”

    不仅是这里,聚军起行的号角声呜呜的响起,此起彼伏,很快笼罩在古老的洛阳城上空。

    竟在此时就要开拔了,未免太过突然,然而一众剑客们顾不得惊异,长期追随大司马征战,他们已经养成了军人令行禁止的习惯,没有二话,韩离向左右一示,所有的剑客们立刻迅速的聚拢,他们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大司马的身边,韩离肩头的猎隼一声唳鸣,早展翅飞向了空中。

    沈劲对着他们又是一拱手,身上的甲胄铿锵作响:“军情已至,即当归营,末将告退!”

    看着沈劲奔跑着离开,韩离同时也在下令:“列队!各归己位!”

    剑客们不像军士,他们是施展着轻功向大司马行辕军帐而去的,三位女子的身法显然最快,莫羽媚和韩霓、卓秋依几乎是肩并着肩,轻盈飞跃在最前列。

    韩离眼神带过,却忽然一凛,莫羽媚衣袂带风,翩然飘摆,而在衣襟最末端的金线孤雁之形边,却又多了一个奇怪的图案。

    韩离在疾奔的同时,再次仔细的看了一遍那奇怪的图案:那是一枚银sè的月牙。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